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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控铣加工中切削深度的选用原则

    切削用量——切削深度aP

切削深度的选取主要由加工余量和表面质量的要求决定的。原则上尽可能切削深度选大些,可以减少走刀次数,但也不能太大,否则会造成由于切削力过大而造成“闷车”或蹦刃现象,一般来说:

①在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要求为Ra12.5μm25μm时,如果圆周铣削的加工余量小于5mm,端铣的加工余量小于6mm,粗铣一次进给就可以达到要求。但在余量较大,工艺系统刚性较差或机床动力不足时,可分多次进给完成。

②在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要求为Ra3.2μm12.5μm时,可分粗铣和半精铣两步进行。粗铣时切削深度或切削宽度选取同前。粗铣后留0.5mm1.0mm余量,在半精铣时切除。

③在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要求为Ra0.8μm3.2μm时,可分粗铣、半精铣、精铣3步进行。半精铣时切削深度或切削宽度取1.5mm2mm:精铣时圆周铣侧吃刀量取0.3mm0.5mm,面铣刀背吃刀量取0.5mmlmm